1、赡养费纠纷需要追加被告吗
赡养费纠纷一般无需追加被告,但在审判过程中,法院可以酌情增加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一同被告。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赋予了大家追加被告的权利。伴随客观状况的进步变化,履行义务的办法、方法和给付标的、给付数目也会随之而变。如有些老人原来一直跟随某个子女孩活,此子女的照料行为就是一种给付标的,其他子女只不过给付资金财务义务。
诉讼后,有些子女会请求和老人一块生活,老人也有重新选择的权利,这会致使原来的给付模式发生新的变化,加之给付数目的重新确定和具体分配,所以,只有经过法院的全方位审察,才会依情势变化作出符合实质的灵活处置。
2、赡养纠纷中关于是不是追加被告的处置原则:
1、不告不理原则
法院是居中裁判的司法机关,具备高度的被动性,假如当事人没提起诉讼的意思表示和民事起诉行为,就不可能引起诉讼的发生,此时法院既不可以强令当事人起诉,原告对某一对象不愿状告,是对自己权利的舍弃,假如这种舍弃并不违反法律或损害别人权益,法院应根据“不告不理”的原则,对此不作处置。
2、诉讼权利的处分性原则
当事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分我们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赡养案件中的原告不需要其某一个或几个子女通过诉讼程序来履行赡养义务,是对自己实体权利的处分,其表现形式即为没将该部分子女作为被告。这也正是当事人处分权的表现。
3、不追加被告并不违背一同诉讼的目的、精神
需要一同进行诉讼即必要一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一同的。而诉讼标的一同,即所争议法律关系的权利或义务是一同的,既可能是一同享有权利,也会是一同负有义务。但具体到个案,假如一名或几名义务人已经履行其应承担的义务,而权利人和其他义务人因履行义务发生争议而进行诉讼,法院就没必要公告已履行义务的义务人参加诉讼。
当事人可以追加被告人,法院对于追加被告的处置原则是不告不理、尊重当事人我们的诉讼权利、当事人若不止一方则需要一同进行诉讼。赡养费是法律赋予大家每一个中国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每一个人在必要的时候都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保障我们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爸爸妈妈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可以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需要爸爸妈妈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少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爸爸妈妈,有需要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与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帮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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