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住院期间家人陪护费哪个负责
工伤住院期间,家人陪护费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
1.在停工留薪期内,假如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中止工作同意工伤医疗,且在此期间生活不可以自理需要家属陪护的,这段期间的陪护成本应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2.一旦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得到确定,并经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之后的生活护理费则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假如用人单位未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样无论是停工留薪期内的陪护费还是确定伤残等级后的生活护理费,全部应由用人单位来支付。
2、工伤期间护理费支付方法?
工伤期间的护理费支付方法主要为按月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具体支付标准依据工伤职工的生活自理能力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可以自理、生活大多数不可以自理与生活部分不可以自理。
对于这三个等级,工伤保险基金会分别根据统筹区域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薪资的50%、40%或者30%的比率来按月支付护理费。这一规定确保了工伤职工在需要护理期间可以得到必要的经济支持。
3、工伤家属有误工费赔偿吗?
法律快车提醒,对于工伤家属是不是有误工费赔偿的问题,答案是相反的。
1.劳动者因工受伤后,假如生活不可以自理需要护理,应当获赔的是护理费,而不是家属的误工费。
2.生活护理费同样根据工伤职工的生活自理能力分为三个等级进行支付,支付标准和支付方法与工伤期间的护理费相同。
因此,工伤家属在陪护期间虽然付出了劳动和时间,但并不是劳动法规定的误工费赔偿范畴。家属可以通过获得护理费的方法来得到肯定的经济补偿,但这不是以误工费的形式来体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