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再婚需什么证明
离结婚以后再婚,主要需要筹备户口本、离婚证与身份证等证明文件。这类证件是再婚登记时必不可少的。
1.户口本作为个人基本信息的要紧载体,证明了再婚双方的户籍状况;
2.离婚证则是证明当事人已经解除去前一段婚姻关系,拥有再婚资格的重点证件;
3.而身份证则是确认个人身份的有效凭证。
因此,在筹备再婚时,务必确保这类证件齐全且有效。
2、再婚登记要筹备什么证件
找法网提醒,再婚登记时,除去上述提到的户口本、离婚证和身份证外,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还需要筹备一些额外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具体包含:双方当事人的无配偶与与他们当事人没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这一声明是为了确保婚姻关系的合法性和纯洁性,预防近亲结婚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因此,在办理再婚登记前,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填写并签署这一声明。
再婚的结婚登记有什么程序
再婚的结婚登记程序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1.提出申请:需要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需持所需证件一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各自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在填写过程中,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确认声明的真实性。
3.签名确认:双方当事人需要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这一步骤是确认双方当事人对声明内容的认同和承诺。
4.审察与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察,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察通过后,双方将正式确立婚姻关系,领取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