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急辞工如何处置
劳动法未规定急辞工的处置办法,急辞工,即劳动者在短期内或立即解除合同的行为,在劳动法中并不是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但确实存在合法与违法之分,需不同状况分别处置。
1.面对急辞工的状况,用人单位应第一判断劳动者解除合同是什么原因及方法,以确定其合法性。
2.假如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则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且用人单位需在解除合同之时一次结清薪资,并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3.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没办法定过错的状况下急辞工,则需依据具体状况判断其是不是构成违法解除合同,进而决定薪资结算及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
2、急辞工用人单位法定过错状况
在急辞工的情境中,若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劳动者有权随时解除合同。这类法定过错包含但不限于: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劳动者劳动;
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3.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这类状况下,劳动者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即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需承担结清薪资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责任。
没办法定过错时急辞工的规定
找法网提醒你,在用人单位没办法定过错的状况下,劳动者急辞工的行为需小心处置。
1.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急辞工申请,这一般被视为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合同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拒绝该申请,但不能在赞同的状况下扣减劳动者薪资。
2.若劳动者直接公告用人单位急辞工,或在提出申请被拒绝后擅自辞职,则构成违法解除合同。
3.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及劳动部《薪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在这样的情况下仍需按出勤结清劳动者薪资,但劳动者需赔偿用人单位因此遭受的损失。
结清薪资与赔偿损失应分别计算,合并结算。同时,用人单位若倡导赔偿损失,需对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综上所述,面对急辞工的状况,用人单位需依据劳动者的解除合同缘由及方法,结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置薪资结算及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