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证只有一方名字离婚怎么样分割
房地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的状况下,离婚时不进行房地产的分割。
1.假如该房地产为一方结婚以前购买,那样该房地产被视为个人财产,另一方在离婚时无权进行分割。这是由于结婚以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仍归个人所有,不受婚姻关系变化的影响。
2.假如该房地产为结婚以后购买,无论房地产证上是不是只有一方的名字,都应认定为夫妻一同财产。在分割时,夫妻双方应第一进行协商,协商不同的状况下,可以寻求法院的帮忙进行分割。
2、房地产证一方名下的房地产离婚分割办法
找法网提醒,对于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地产,离婚时的分割办法同样需要考虑房地产的购买时间和资金来源。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假如夫妻双方没明确约定,即便房地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也应认定为夫妻一同财产。
2.分割时,双方应第一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在处置此类案件时,会依据以下情形分别处置:
双方均倡导房子所有权并赞同推广竞价获得的,应准许;
一方倡导房子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子作出评估,获得房子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双方均不倡导房子所有权的,可以参考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子,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离婚时房地产增值部分怎么样分割
离婚时房地产增值部分的分割,需要依据房地产的原始归属和增值缘由来确定。
1.假如房地产是一方结婚以前全款购买的,并且另一方对房地产的增值没做出任何贡献,那样房地产的增值部分应被视为购房者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假如房地产是夫妻一同财产,那样房地产的增值部分就无需单独列出予以分割,而是作为夫妻一同财产的一部分进行分割。
3.在分割时,法院会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