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保密协议可以规定违约金吗
公司保密协议中确实可以规定违约金。用人单位在与职员签订保密协议时,拥有在协议中明确违约责任的权力:
1.《中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守旧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常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情。
2.双方可以在保密协议中约定,若一方违反保密约定,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含支付违约金。这一条约为保密协议中违约金的设定提供了法律依据。
因此,公司在拟定保密协议时,可以明确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以确保协议的有效实行和企业的商业秘密得到妥善保护。
2、保密协议中怎么样约定违约责任
法律快车提醒你,在保密协议中约定违约责任时,应具体明确违约情形及相应的责任承担方法。
1.应明确界定何为“违约”,比如泄露商业秘密、违反保密期限或未履行保密手段等。
2.应明确违约责任的承担方法,包含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承担律师费及诉讼费等。
3.还可以约定违约方应承担的其他责任,如公开道歉、消除影响等。
4.应该注意的是,违约金的数额应合理,既要能体现对违约行为的惩罚性,又要防止过高致使法律上的不认同。
5.保密协议中的违约责任条约应符合法律规定,确保在发生争议时可以得到法律的有效支持。
3、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有什么区别
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1.义务来源: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无论是不是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都有义务守旧商业秘密。而竞业限制则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明确约定产生。
2.义务内容:保密义务仅需要劳动者守旧商业秘密,不限制其就业权。而竞业限制则不只需要劳动者不能泄露商业秘密,还限制其在特定时间内从事与外贸原单位有角逐关系的职业。
3.义务期限:保密义务一般期限较长,只须商业秘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持续存在。而竞业限制期限较短,依据法律规定最长低于二年。
4.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需要对劳动者的保密责任支付保密费,但需要对竞业限制期限内的劳动者按月给予经济补偿。
5.适用对象:用人单位可以与企业内部的所有职员签订保密协议,但竞业限制协议一般只与高级管理职员、高级技术职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职员签订。
综上所述,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在义务来源、内容、期限、经济补偿及适用对象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在拟定有关协议时,用人单位应明确区别二者,并依据实质需要合理选择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