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去卫生局需要递交什么材料吗
医疗纠纷去卫生局需要递交的材料包含但不限于:
1.要证明病人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服务关系的材料,如:
病人在入院后的检查单据;
交费和收费单据;
转款证明凭证等;
病人在医疗机构就医、治疗、抢救的病历资料原件;
出院时的出院证明;
出院小结;
用药清单等。
2.若医疗行为致使了损害后果,病人或病人家属还需提供损害后果的证据,比如:
若病人已经死亡,需要患方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公告书、死亡证明等;
若医院的治疗行为致使病人伤残,则患方需要提供相应的医院诊断证明。
3.若医疗损害导致病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还可能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以计算赡养费、抚养费等。
2、怎么样证明医疗服务关系
找法网提醒你,证明医疗服务关系是处置医疗纠纷的最重要步骤,病人或病人家属可以通过多种方法来证明这一关系。
1.可以提交“病人在入院后的检查单据、交费和收费单据,转款证明凭证等”,这类单据一般能反映出病人已在医疗机构同意了服务。
2.“病人在医疗机构就医、治疗、抢救的病历资料原件,出院时的出院证明、出院小结、用药清单等”也是证明医疗服务关系的要紧证据。
3.若有关医疗成本发票原件已被用于报销,病人或病人家属可以通过律师到有关部门核实调取证据,调取盖有医疗保险单位与卫生部门公章的票据复印件,作为医患关系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