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继承人证明由哪儿出具
通常来讲,法定继承人证明可由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这是最直接且权威的方法。
假如被继承人的户籍信息不在公安派出所管理范围内,或者因特殊缘由没办法从公安派出所获得有关证明,也可以由村委员会出具并由乡人民政府签署“以上状况属实”并加盖印章的证明文件。
这类证明文件将作为法定继承人身份及继承权的有效依据。
2、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法律规定的,不可随便更改。依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如下:
1.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爸爸妈妈。这里的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爸爸妈妈则包含生爸爸妈妈、养爸爸妈妈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爸爸妈妈。
2.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这里的兄弟姐妹包含同爸爸妈妈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若没第一顺序继承人,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法定继承顺序的其他规定
除去上述基本的法定继承顺序外,还有一些特殊规定应该注意:
1.代位继承:假如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样该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有权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爸爸或者妈妈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遗产分配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假如有特殊状况,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少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3.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假如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不分或少分。
4.丧偶儿媳或女婿的继承权: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假如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将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综上所述,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及其有关规定是复杂而细致的,旨在确保遗产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在实质操作中,应严格遵循这类规定,以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