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方给三金不结婚可以需要退还吗
一般来说,男方给女方的“三金”(包括金项链、金耳环、金戒指等),如果双方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就能需要女方退还。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当当事人请求返还根据风俗给予的彩礼时,假如查明是以下这类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是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一同生活;三是结婚以前给予且导致给付生活活困难。运用前款中的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时,应当以双方离婚为首要条件条件。所以,假如没结婚,男方有权利需要退还“三金”。不过,具体情形还要依据实质的证据与法律规定来进行综合评判。
2、女方收彩礼后毁婚彩礼需返还吗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根据风俗给付的彩礼,假如查明是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一同生活;(三)结婚以前给付并致使给付生活活困难。
在女方收彩礼后毁婚这样的情况,双方一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符合上述第一种情形,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需要女方返还彩礼。若双方协商不成,给付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女方返还彩礼。法院会综合考虑彩礼的数额、双方相处状况、是不是有一同消费等原因,作出合理判决。
3、女方收彩礼后毁婚彩礼需要返还吗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五条规定,女方收彩礼后毁婚,彩礼一般是应当返还的。该条规定,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根据风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由于彩礼的给付总是是以结婚为目的附条件的赠与,既然女方毁婚,双方未能登记结婚,条件未收获,从法律角度彩礼理应返还。
不过在实践中,假如双方虽未登记结婚,但已一同生活一段时间,或许会依据一同生活时长、彩礼用状况等原因,酌定是不是返还与返还的具体比率。若协商不成,男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具体事实和证据依法裁判。
当探讨男方给三金不结婚能否需要退还这一问题时,与之紧密有关的还有一些要素。三金一般被视为彩礼的一部分,在不结婚的状况下,除去能否退还三金,退还的比率也是值得关注的。假如双方对于三金退还比率没办法达成一致,又该怎么样处置呢?而且,不同区域的风俗习惯在这种事情上也存在差异,这又会对三金退还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如果你在男方给三金不结婚能否退还与有关问题上有很多疑惑,不需要烦恼,快点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