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结婚以后财产分割后要到公证处公证吗
离结婚以后财产分割后,是无需到公证处公证的,双方对于财产分割假如能达成一致建议,那样在离婚协议中可以明确财产的具体分割方法,这份协议本身就具备法律效力,不需要额姥爷证。
1.假如双方对财产分割未能达成一致,那样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判决或组织双方调解来解决财产分割问题,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调解书同样具备法律约束力,也无需再进行公证。
2.公证虽然能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和证据效力,但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并不是必需步骤。
2、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标准
离婚财产分割的规范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一同财产的权利,也平等地承担一同债务的义务,这是法律对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在分割财产时,应适合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利益,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合多分,或在财产类型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分配给女方。
3.有利生活,便捷生活原则:分割财产时应考虑财产的功用、性能和经济价值,不应损害财产的整体功用,确保分割后的财产可以继续发挥其应有些价值。
4.权利不能滥用原则:不能将是国家、集体和别人所有些财产当作夫妻一同财产进行分割,也不能借分割夫妻一同财产的名义损害别人的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些财产,在一同日常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需要。
离婚赔偿的情形有什么
离婚赔偿的情形主要包含以下几种,依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推行)的有关规定:
1.重婚: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别人结婚的行为,紧急违反了婚姻忠诚义务。
2.与别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一同居住的行为。
3.推行家庭暴力: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方法,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导致肯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4.虐待、丢弃家庭成员:持续性、常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则构成丢弃。
5.有其他重大过错:这是一个兜底条约,涵盖了除上述四种情形外,可能致使离婚的其他重大过错行为。
找法网提醒,在这类情形下,无过错方有权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