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迁移证可以撤销吗,不想迁户口了
户口迁移证,不想迁户口了,是可以撤销的,假如申请人在办理户口迁移后,因为某种缘由不想继续迁移,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撤销户口迁移证。
这一规定体现了户籍管理规范的灵活性和人性化,允许申请人在肯定条件下更改我们的户籍迁移决定。
1.申请人需要前往户口迁移证迁入地的派出所,向员工说明撤销迁移是什么原因,并申请出具未落户证明。这份证明需要加盖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以证明申请人在迁入地并未实质落户。
2.申请人再向原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需要重新入户,恢复原户籍。
3.申请人需要筹备一系列的材料,包含恢复原户籍申请书、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书与原户口迁移证和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未落户证明。
2、撤销户口迁移证的程序
撤销户口迁移证的程序相对明确,主要包含以下步骤:
1.前往迁入地派出所:申请人第一需要前往户口迁移证上指定的迁入地派出所,向员工说明撤销迁移是什么原因。这一步是撤销程序的基础,也是后续步骤的首要条件。
2.申请出具未落户证明:在迁入地派出所,申请人需要申请出具一份未落户证明。这份证明需要加盖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以证明申请人在迁入地并未实质落户。
3.筹备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筹备一系列的材料,包含恢复原户籍申请书、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书等。这类材料是申请撤销户口迁移证的必要依据。
4.向原迁出地公安机关申请:筹备好材料后,申请人需要前往原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正式提出撤销户口迁移证的申请。
5.等待审核与办理:提交申请后,原迁出地公安机关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根据有关规定为申请人办理撤销户口迁移证的手续,并恢复其原户籍。
3、户口迁移的法律规定
户口迁移作为户籍管理的要紧组成部分,遭到严格的法律规定。
1.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公民迁移时需要在到达迁入地后的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并缴销迁移证件。
2.《户口登记条例》还规定了户口登记内容变更或更正的程序,当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时,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察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法律快车提醒你,这一规定为户口迁移的撤销提供了法律依据,允许申请人在肯定条件下申请撤销户口迁移证并恢复原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