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需要处分夫妻一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一同财产;假如夫妻一方超出平时生活需要擅自将一同财产赠与别人,这种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
案号:(2016)粤民再310号审理法院:广东高级人民法院来源:广东法院网
2017年5月9日5.夫妻一方擅自将夫妻一同财产赠与别人的行为无效,另一方有权需要返还有关钱款及利息——林女性诉梅女性赠与合同纠纷案本案要旨: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别人打造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在另一方不知情的状况下将夫妻一同财产赠与别人的,属无权处分,另一方拒绝追认且该赠与行为明显违背了社会公德,该赠与行为无效,另一方有权需要返还有关钱款及利息。
审理法院: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来源:上海法院网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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