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让探望孩子违不违法
离婚不让探望孩子,从法律角度而言,并不直接构成违法。
1.国内法律现在的规定是,只能对阻挠探望的抚养权人进行强制实行,而没办法对怠于履行探望行为的非抚养权人(即爸爸或妈妈)进行强制实行。
2.离结婚以后,一方享有对孩子的抚养权,而另一方则享有探视权,这是法律赋予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抚养方不应以任何理由强行阻止。
3.探望权,作为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须身份关系存在,就应当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固有权利。
因此,假如离结婚以后一方不让另一方探望孩子,受阻方可以通过法律渠道维护我们的探视权,但应该注意,法律并不可以直接对非抚养权人(即怠于探望的一方)进行强制实行。
2、离结婚以后怎么样行使探视权
找法网提醒,离结婚以后,行使探视权的方法和时间安排一般由爸爸妈妈在离婚时协商确定。
1.为了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应在离婚时就探望问题进行细致、具体的协商,包含探望的时间、地址、方法等。
2.假如双方没办法达成共识,可以寻求人民法院的帮助,由法院在处置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
3.在行使探视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帮助的义务,不能妨碍另一方达成探望权。
4.假如直接抚养方不履行帮助义务或采取方法妨碍探望,受阻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达成我们的探望权。
5.法律规定,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应予受理。
探视权受阻能否申请强制实行
1.当探视权遭到妨碍时,享有探望权的一方确实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实行。
2.但应该注意的是,这里的强制实行并不是直接针对子女的人身,而是对阻挠探望的抚养权人采取排除妨碍手段,如拘留、罚款等强制手段,以确保探望权的达成。
3.假如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质履行中受阻,受阻方可以先尝试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交流协商。
4.协商未果的话,可以在采集有关证据的首要条件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需要强制实行探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