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能出本县吗
取保候审是能出本县的,但需要经过实行机关批准的可以出本县,不然不能。
1.《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明确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实行机关批准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被取保候审职员在未经许可的状况下,不能擅自离开指定的居住地范围,包含不能离开所在的县。
2、取保候审离开居住市县规定
关于取保候审离开居住市县的规定,主要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有关条约。
1.该条约明确指出,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实行机关批准,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该条约规定旨在确保被取保候审职员在案件审理期间不会逃避司法追究,同时也便捷司法机关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控制。
3.假如确实需要离开居住地,被取保候审职员需要向实行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取保候审应遵守什么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实行机关批准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是为了预防被取保候审职员逃避司法追究,确保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法发生变动的,需要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实行机关报告。这一规定能够帮助实行机关准时学会被取保候审职员的行踪和联系方法,确保在需要时可以准时联系到他们。
3.在传讯的时候准时到案。被取保候审职员在接到司法机关的传讯公告后,需要按时到案同意讯问或审判,不能拖延或逃避。
4.不能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被取保候审职员需要尊重证人的权利和尊严,不能通过威胁、利诱或其他方法干扰证人作证。
5.不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职员需要维持诚实和配合的态度,不能破坏案件证据或与别人串通作伪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还可以参考案件状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附加规定:
1.不能进入特定的场合;
2.不能与特定的职员会见或者通信;
3.不能从事特定的活动;
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照件交实行机关保存。
找法网提醒你,这类附加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大对被取保候审职员的监管和控制,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和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