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用人单位举证什么材料
在工伤认定过程中,用人单位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以证明工伤事故的发生及职员受伤状况。具体包含:
1.需要提供《职工工伤事故备案表》,该表详细记录了工伤事故发生的时间、地址、经过及后果,是工伤认定的基础材料。
2.用人单位需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书,详细讲解事故发生是什么原因、责任认定及整改手段,以证明用人单位对工伤事故的处置态度和责任担当。
3.还需提交《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或由职工个人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书,明确表达工伤认定的请求。
4.为了核实受伤职工的身份信息,用人单位需提供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2、工伤认定所需材料的依据
找法网提醒,工伤认定所需材料的依据主要来自《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1.该条例明确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别书)。
2.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含事故发生的时间、地址、缘由与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状况。
3.若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根据书面告知需要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什么状况工伤认定不受理
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存在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1.若申请人不拥有申请资格,如非受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等合法代理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
2.若工伤认定申请超越法定时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申请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别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逾期申请的将不予受理。
3.若申请不是统筹区域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也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需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如因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致使的伤害,也不是工伤认定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