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审判完到实行要多长时间
开庭审判结束后,到实行的时间一般是15天,主要取决于判决生效的时间与他们是不是履行了判决所指定的义务。
1.一般而言,当判决生效且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义务时,即可申请实行。
这里的“生效时间”对于一审判决来讲,是在送达后的15天内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时生效。
二审判决则是一作出即生效。若案件经过再审,则需根据再审判决生效的时间来确定。
2.不同类型的案件申请实行的期限可能有所不同。一般,申请实行的期限为两年,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
若法律文书规定了分期履行,则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为计算起点。
若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
2、判决书颁布时间与步骤
找法网提醒,开庭后判决书的颁布时间并没详细的法定时限规定,但一般情况下,裁判文书应在六个月内予以颁布。
1.在处置复杂法律问题或履行法定程序等特殊状况下,延期宣判并不是罕见。
若需延期审理,需经合议庭讨论决定,并由本院院长审核批复,允许延期审理的时长至多为六个月。
若在此期限内仍没办法结案,则需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批准方可继续延长审理期间。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状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这一规定为判决书的颁布时间提供了法律依据。
开庭到拿到判决书的时长
开庭到拿到判决书的时间因案件种类及审理程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1.在民事诉讼方面:
若使用普通程序处置的案件,应于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审察与判决工作。如需延期审理,需要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方可延长。
以浅易程序处置的案件,则原则上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审理和判决工作。
对于提起上诉的案件,则应在二审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完成案情审察与判决工作。
2.在刑事诉讼方面:
依据公诉案件的处置流程,原则上检察院应在接到举报材料后的两周内启动调查环节,并于三个月内做出正式判决。
考虑到某些状况下可能涉及很多的细节核实及证据采集,若有关部门觉得确有必要,经请示批准后可适合延长审理期。
对于自诉案件、浅易程序案件与迅速裁判程序的案件,也有相应的审理期限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等法律法规为开庭到拿到判决书的时长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