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结婚以后男方能要精神损失费吗
女方提出离结婚以后,男方一般不可以需要精神损失费。但值得注意的是,假如存在法定赔偿情形,男方是大概获得精神损失费的。
1.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当女方存在重婚、与别人同居、推行家庭暴力、虐待、丢弃家庭成员等情形,并因此致使双方离婚时,作为无过错方的男方可以请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2.这里的法律依据是《中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它明确列出了致使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几种情形。
因此,在女方提出离婚的状况下,男方是不是能需要精神损失费,重点在于是不是存在上述法定赔偿情形。
2、男方需要离婚女方是不是要赔偿
对于“男方需要离婚女方是不是要赔偿”的问题,答案是在正常状况下,离婚是没赔偿的。这意味着,假如双方离婚只是由于感情不和或其他非法定赔偿情形,女方是无需向男方赔偿的。
1.假如女方存在重大过错,如重婚、与别人同居、推行家庭暴力与虐待、丢弃家庭成员等,并因此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对男方导致财产或精神损失,那样男方是有权需要女方赔偿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九十条还规定,假如夫妻双方均有上述过错情形,一方向他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
女方怀孕期间能否需要离婚
找法网提醒,针对“女方怀孕期间能否需要离婚”的情境,答案是一定的。
1.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有权提出离婚的。这一规定是为了保护女方的利益,确保她在特殊时期也能行使我们的权利。
2.《民法典》也规定了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原则上不能提出离婚,除非人民法院觉得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