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不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如何解决
交警不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可以前往该公安局的法制、督察部门,投诉有关交警的不作为行为。
1.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这意味着,若交警未在规定时间内出具认定书,其行为可能构成不作为。
2.《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明确指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这一规定确保了交通事故处置的准时性和公正性。若交警未遵守此规定,当事人应积极维护自己权益,通过合法渠道进行投诉,以促进交警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2、怎么样申请复核交通事故责任书
若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存在异议,可以通过复核的方法申请复核。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觉得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了解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10日内提出复核申请。
2.假如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越六10日,则应根据更长的时间限制进行申请。
3.在申请复议时,当事人应筹备充分的证据材料,以证明其对责任认定的异议是适当的,这类证据可能包含现场照片、证人证言、有关监控视频等。
4.当事人还需明确表述其异议的原因和法律依据,以便复议机关可以准确理解其诉求并作出公正的裁决。
责任认定书需双方在场吗
找法网提醒你,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送达问题,事实上并无需双方当事人都在场。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制作完交通事故认定书后,会负责将它送达给当事人。这一过程并无需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参与。
2.《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状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别结论,准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置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这一规定确保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和送达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因此,即便双方当事人不在场,也不会干扰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和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