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藏罪包庇罪刑事犯罪都会判刑,具体量刑得看具体状况
关于刑事犯罪的量刑问题涉及的关系较为复杂,需要具体看适用刑罚、犯罪情节、悔罪表现,是不是累犯等状况,并最后由法院判决确定,当然律师的介入可以在犯罪的每个方面进行处置,以最大限度的帮忙争取理想的量刑结果。
窝藏、包庇罪,事实上是两个罪名,即窝藏罪和包庇罪,所谓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而包庇罪则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的行为。
窝藏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主观要件
窝藏是故意犯罪,过失构不成窝藏。
窝藏罪主观上需要是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推行窝藏行为,明知,是指认识到自己窝藏是犯罪的人。
在开始推行窝藏行为时明知是犯罪的人,或是在开始推行窝藏时,不明知是犯罪的人,但发现他们是犯罪的人后仍然继续推行窝藏行为的,构本钱罪,过失不构成窝藏罪。
区别窝藏的故意和过失的重点在于:
(1)行为人是不是明确了解别人犯罪,如别人已明确告知行为人自己有罪等等。
(2)行为人是不是应了解别人犯罪,如从别人的言谈举止和向行为人提出的种种需要中判断出来。
(3)窝藏行为是不是违背了行为人的意志。
司法实践中,认定行为人是不是犯窝藏罪,不可以光看行为人的口供,而应依据行为人的行为和案件的具体状况,结合其口供和其它有关证据,以综合认定。假如行为人确定不了解他们是犯罪人,或者受欺骗、蒙蔽而为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作不真实证明的,不可以认定其是出于主观的故意,也就不可以认定窝藏犯罪,不可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怎么样构成窝藏包庇罪
窝藏、包庇罪的对象,假如不是犯罪的人,是不可以构成窝藏、包庇罪的。在实践中,窝藏、包庇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及假释的犯罪分子,状况比较复杂,不可以以偏概全,而应分清状况,不同对待。(1)对有新罪的缓刑犯或假释犯进行窝藏、包庇,毫无疑问可以成为窝藏、包庇罪的犯罪对象,(2)未犯新罪的缓刑犯或假释犯不可以成为窝藏、包庇罪的犯罪对象。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犯罪的人为其提供隐蔽的场合、财务、帮助其逃跑或者做假证包庇其隐匿的行为。
窝藏,是指妨害司法机关发现犯罪人、帮助犯罪人逃匿。除去帮助提供隐匿藏所、财务、其他帮助犯罪人逃匿的人行为也是窝藏行为。
包庇,是指向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提供不真实证明、掩盖犯罪行为。根本特点就是积极的帮忙做假证明掩盖罪行。
在司法抓捕过程中、自己冒充犯罪人投案或者以其他办法使司法机关误觉得自己就是犯罪人的行为、以包庇罪论处。
本罪的论处、不包含自己及其近亲属。犯罪的人教唆别人包庇、隐匿我们的行为、及近亲属对犯罪的人窝藏、包庇的行为、比成立本罪。
窝藏包庇罪是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不真实证明,为其掩盖罪行,或者帮助其隐匿、毁灭罪证、湮灭罪迹,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主要特点是: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窝藏的对象需要是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包含犯罪之后潜逃在外、尚未抓获归案或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的犯罪分子,与已经被逮捕、拘留或被判刑劳改而越狱脱逃的犯罪分子。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向司法机关或有关组织作不真实证明,或者帮助隐匿、毁灭罪证、湮灭罪迹,借以帮助犯罪分子掩盖犯罪事实,逃避法律制裁。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帮助其掩盖罪行,意图使其逃避法律制裁。
窝藏包庇罪量刑标准
视具体情节而定。【一】法定罪名《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窝藏、包庇罪】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紧急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条约是一个选择型罪名,可以是窝藏罪、可以是包庇罪,也可以是窝藏包庇罪,法院会依据具体事实情节作出认定。【二】问题中提出的是包庇罪,其量刑标准有两个等级:【1】情节较轻或者普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情节紧急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紧急主要指窝藏、包庇多人的;多次推行窝藏、包庇行为的;窝藏、包庇罪行极其紧急刑事犯罪分子的等。
什么是窝藏、包庇?
窝藏、包庇罪是行为人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的行为。
从主客观来剖析,主观上需要明知是犯罪的人而推行窝藏、包庇行为,体现为直接故意,知情不举不可以构成窝藏、包庇。明知,是指认识到自己窝藏、包庇的是犯罪的人。所谓犯罪的人,未必需要所窝藏、包庇的人已经判刑,只须涉嫌犯罪即可,司法实践中窝藏、包庇的对象基本上是网逃犯。
客观方面是推行了窝藏或包庇的行为。窝藏和包庇不同,窝藏是指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为犯罪的人通风报信、提供便捷的行为。导致司法机关不可以或者很难发现犯罪的人。包庇仅限于向司法机关提供不真实证明掩盖犯罪人。
依据《刑法》三百一十条规定,犯窝藏、包庇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紧急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一同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