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种情形不计入商标审察期限
以下情形不计入商标审察期限: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将文件公告送达的时期;当事人根据补正需要补充证据文件的期间;更换当事人,新的当事人重新答辩的期间;同日申请提交用证据及协商、抽签需要的期间;优先权确定的期间;审察、审理过程中,等待在先权利案件审理结果的期间。
《中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察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二十九条
在审察过程中,商标局觉得商标注册申请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正的,可以需要申请人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申请人未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的,不影响商标局做出审察决定。
2、商标权投资入股有哪些样的情形
商标权投资入股有两种情形:
第一,将商标权的用法权投资入股的,这种投资实质是以商标用费形式参与入股企业经营活动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应当与被投资企业签订商标用许可合同。
第二,将商标权作价投资入股,这种投资事实上是将商标权的用法权及部分处置权一并交给了被投资企业。这个时候,只有与被投资企业协商一致状况下,商标权人才可以处置我们的商标。如出售商标、许可别人用商标等等。这个时候,被投资企业应当与商标注册人签订长期的、独占或排他的商标用许可合同,以切实维护被投资企业的利益。
商标所有权入股和商标用权入股有什么区别:
1、出售的权利内容不同;
2、出资程序不同;
3、承担风险不同。
《公司法》第八十三条,以发起设立方法设立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发起人不根据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根据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引使用方法条
商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