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撤销工伤认定还能定伤残吗
撤销工伤认定后,确实大概进行伤残鉴别。工伤认定书一旦出具,即具备法律效力,单位无权直接撤销。
1.假如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需要重新断定。
2.即使工伤认定被撤销或重新断定,只须符合伤残鉴别的条件,受害人依旧有权申请进行伤残鉴别。伤残鉴别是基于个人的伤病状况,依据国家鉴别标准进行的,与工伤认定的结果并不完全绑定。
因此,法律快车提醒,撤销工伤认定并不意味着没办法进行伤残鉴别。
2、工伤伤残鉴别的步骤和规定
工伤伤残鉴别的步骤严格且规范,主要包含以下步骤:
1.对受理材料进行分类、登记,所需材料包含申请书、工伤认定书、医疗第一次及第三住院病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2.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方法约请有关医学专家参与鉴别。确定鉴别时间和鉴别医院,并公告有关医学专家和被鉴别人到场。
3.在鉴别过程中,由三名以上医学专家依据国家鉴别标准和被鉴别人伤病状况提出各自诊断建议,必要时需委托拥有资格的医疗机构或聘请外地专家进行诊断。
4.劳动能力鉴别机构依据专家诊断建议确定伤残程度,并填写有关鉴别结论表。加盖专用印章,以书面形式公告用人单位、被鉴别人和基金经办机构,同时告知当事人有申请重新鉴别的权利。
整个鉴别过程一般应于30日内完成,个别案例不能超越六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