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的房子可以转租吗
出租的房子在符合肯定条件下是可以转租的。
1.《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赞同,可以将出租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出租合同继续有效,若第三人导致出租物损失,承租人应负责赔偿。
2.第七百一十七条还规定,转租期限若超越承租人剩余的出租期限,则超出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备法律约束力,除非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
3.第七百一十八条进一步明确了,若出租人了解或应当了解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出租人赞同转租。
2、出租合同能否单方面终止
房子出租合同在肯定条件下是可以单方面终止的。合同的解除分为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形。
1.协议解除需要当事人双方都赞同解除合同,因此它本质上是双方解除,法律快车提醒,而非单方解除。
2.在法定解除的状况下,只须发生了法律规定的状况,当事人就能不经另一方赞同,直接解除合同。在法定解除的条件下,租房协议的当事人有权单方解除房子出租协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还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出租物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降低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若因此致使合同目的没办法达成,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