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辞退
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因为某种缘由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手段。依据缘由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违纪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紧急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置手段。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依据生产经营情况和职工的状况,依据改革过程中国家和地方有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安置富余职员的政策规定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手段。
有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紧急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规范的;
紧急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导致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打造劳动关系,对完本钱单位的工作任务导致严重干扰,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公告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薪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可以从事原工作,也不可以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可以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职位,仍不可以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没办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共识的。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能根据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风险作业的劳动者没有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或者医学察看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更多有关问题,可以向华律网的律师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