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发放及薪资兑现的有关问题内容是什么
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职位证书颁发和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豫人薪[2002]4号
各省辖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为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位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加大管理,依据河南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位考核工作正常化有关问题的公告》等文件规定精神,现就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职位证书颁发和管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1、提升认识,进一步加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职位证书的管理。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职位证书》是对持证人专业、知识、技术、能力的认同,是持证人职业技能审批的凭证和上岗、任职、兑现薪资的依据,其发放办理工作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位考核工作的要紧环节。各级人事部门要高度看重,打造严格的内部管理规范,指定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手段,预防在交接、运输、保管、办理和发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漏洞。打造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实行政务公开,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职位证书》的发放、办理工作。
2、证书发放方法
证书编号
技术职位证书由省人事厅统一核发,统一编号,统一管理。证书编号由省人事厅统一规范格式,全省统一编排号码。
证书领取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位培训考核工作结束后,各省辖市人事局、省直主管部门根据管理权限及考核结果,到省人事厅薪资福利与离退休处领取工人技术职位证书。其中,全省高级工证书和省直初、中级工证书依据省人事厅薪资福利与离退休处、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核服务中心审核下发的合格职员名单领取;省辖市初、中级工证书依据各地确定并报经省人事厅备案的合格职员名单领取工人技术职位证书。证书严格按实质合格人数发放,并实行领取登记、签名规范。对于错填、损毁的证书,需要持错填、损毁的旧证换发新证,并办理换发手续。
3、证书办理程序
省直、中央驻郑机关事业单位依据合格职员名单,按需要填写《河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位考核审批表》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职位证书各项内容,携合格职员名单、审批表一式三份及证书到省人事厅薪资福利与离退休处办理有关手续。
各省辖市人事局办理高级工证书时,携合格职员名单、《河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申报技术等级职位培训考核考试报名名册表》及证书到省人事厅薪资福利与离退休处,经审核后加盖钢印;中级工、初级工证书由各省辖市人事局办理。
证书加盖钢印时,应根据合格职员名单顺序排列。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职位证书丢失需要补发的,须提交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及原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发证机关审核后,按原办理程序办理补发手续。补发的工人技术职位证书正页右下方应加盖“补发”字样,以示不同。
4、证书办理时间
为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职位证书及有关手续的办理以省辖市人事局、省直主管部门为单位统一进行,实行集中时间、统一办理。证书办理时间为每年的十月至12月,无特殊状况逾期不办者,转第二年同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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