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停运损失费的定义
汽车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汽车的损害,假如受害人是以被损汽车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汽车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没办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导致经济收人的降低,或日停运损失,由有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
汽车停运损失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不是包含被损汽车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假如受害人以被损汽车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需要赔偿被损汽车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依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间接损失,即汽车停运损失,也有权利需要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依据直接财产损失赔偿的规定,这一赔偿也应当以汽车停运期间实质发生的损失为限。其计算办法与直接财产损失的计算办法相同。
比如:周某是一辆面的用户,平常以面的拉乘客为业,收人比较稳定,平均天天收人200元。某日,周某的面的被一辆从后面跟来的刹车失灵的卡车撞到,因为惯性较大,周某的车又撞到水泥柱上,一个汽车轮胎被撞爆,发动机也有一定量的损毁。周某的面的修好共用了3天,这三天中,周某没办法继续运送客人,损失600元,如此,周某可就该项停运损失成本求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
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讲解关于汽车停运损失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不是包含被损汽车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假如受害人以被损汽车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需要赔偿被损汽车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2.《民法通则》
第117条第3款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