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老板与职员约定了支付薪资的时间,职员按约定付出相应的劳动后,他们要按约定时间发薪资。不过,有的老板为争取时间,或许会找借口说服职员,而职员为保障可以顺利拿到薪资,就会赞同他们的请求,结果致使时间一再被拖延,并被老板拖欠薪资超越1年。这个时候,就要先确定会不会超越诉讼时效。
按规定,老板拖欠薪资超一年的,并不意味着职员将不能继续追讨,具体处置如下:
1、假如职员没辞职,双方依旧存在劳动关系,职员可以随时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追讨薪资及有关损失。
2、假如职员已经辞职,并且已经被拖欠薪资超越一年,期间又未采取其他手段追偿的,那样一旦过了劳动仲裁的的时效,或许会承担败诉的风险。
不过,被拖欠薪资后,期间职员有持续采取向老板追偿,或向有关部门寻求救济帮助,或存在老板承诺付款等情形的,那样仲裁时效可以重新计算,并可以申请仲裁向老板追偿。
并且,中间找过他们追讨薪资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譬如追讨薪资的短信、电话与录音等,只须可以证明中间找过他们索取薪资即可。
最后,其实只须在规定时间内老板未发薪资的,职员就应该注意准时采取维权手段,一旦拖欠时间较久,超越一年时间的,中间有倡导薪资利益的,就要积极采集有关的证据。并且,被拖欠的薪资较多,譬如较多个人被拖欠薪资的,那样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