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人在不侵犯公私权益的状况下有言论自由,特别现在互联网科技这样发达,不少网友会在网上畅所欲言,但同时也会存在自己发的帖子无缘无故就让人删除去,此时删帖者固然是要承担责任的,而且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也会会担责。
自己发的帖子让人删除去,这样的情况下,发帖人是可以需要删帖者承担责任的,不过在网上删帖者一般身份很难确定,这时,发帖人可以找网站服务提供者承担责任。
不过并非说一出现删帖行为就能找网站服务提供者负责,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转载互联网信息行为的过错及其程度,应当综合以下原因:
(1)转载主体所承担的与其性质、影响范围相适应的注意义务;
(2)所转载信息侵害别人人身权益的明显程度;
(3)对所转载信息是不是做出实质性修改,是不是添加或者修改文章标题,致使其与内容紧急不符与误导公众的可能性。
也即是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存在过错的状况,需要按其过错大小承担相对应的责任,建议被删帖者可以找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协商处置有关事宜。
除此之外,一些“互联网水军”受雇别人进行非法删帖,不要以为自己是被委托就不需要担责,同意别人委托推行擅自篡改、删除、屏蔽特定互联网信息或者以断开链接的方法阻止别人获得互联网信息的行为的,委托人与受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非法删帖大概涉及侵犯别人权益,被侵权者不了解怎么样维权的话,建议可以找个互联网言论侵权专业的律师咨询求助,如有需要可在右上角点击“找个律师”按钮,可以找到适合的律师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