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参与非法筹资后,犯罪分子卷钱跑路或被公安机关抓获时,该如何拿回钱,就是受害人很关心的事情。只不过绝大多数受害人,总是都不了解该如何维权索偿,追回我们的钱,尽量弥补损失。
参与非法筹资的损失,自行承担
依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方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筹资活动而遭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能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筹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与其它任何单位。
债权债务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筹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可以采取财政拨款的方法弥补非法筹资导致的损失。
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筹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实行、筹资者仍不可以清退筹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可以需要有关部门代偿。
在实践中,受害人可以参考实质状况,通过以下方法,尽量索回相应的损失:
1、未按案发的,准时止损,需要退还有关款项,协商不成的,可以报警可起诉追偿。一般情况下,借款人涉嫌非法筹资的,都很怕被揭秘或警方追查,这是受害人与借款人协商谈判的要紧的筹码。如果借款人没返还资金的意愿,准时报警或采集资料到法院起诉,是收回资金的最好方法。
2、已经案发的,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法追偿,或者通过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方法追偿。当然了,在实践中,这种方法总是是非常难追回资金的,由于在警方追查案件的过程中,对追缴或退赔的资金,会优先返还给受害者,有剩余的才由法院予以罚款、没收。这样的情况下,借款人(犯罪分子)总是没多余的财产供另案起诉实行。
当然了,对受害人而言,要想追回的资金的,最好尽快报警,然后委托或咨询专业经济纠纷律师,在律师的帮忙下,尽量追回资金,弥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