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述
2012年7月,韩某在家无聊玩 微信摇一摇,摇到同城女生薛某,两人聊得甚欢,约定下午下面。见面后,韩某请薛某吃饭、看电影,并一块逛街至当晚22点左右,韩某一直隐瞒其已婚的事实。薛某建议,逛街地址离其租住房比较近可以到其家里聊天,韩某欣然同意。薛某租住房子为城中村农居房,同一层有四户人家,韩某到其家里后坐在房间内可以了解听到隔壁邻居谈话。23时许,韩某试图碰了一下薛某的手,薛某未反抗,韩某随后与薛某发生了关系,期间薛某一直无明显反抗,且未发出任何求救,韩某第2日离开薛某住处。事过3日,薛某得知韩某已结婚,便报警称被韩某强奸。后,韩某被公安拘留。
办案思路及技巧
本律师同意委托后,详细知道了案件发生的经过,并依法向办案机关提出调查取证申请,请求办案机关到案发地(租住房)实地勘察,并走访左右邻居案发当晚状况。后,关安机关以韩某涉嫌强奸罪申请批准逮捕。本律师针对案发前双方活动状况、案发时薛某居住状况及案发后薛某表现向公诉机关提出法律建议。
裁判结果
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决定不予批捕,最后撤销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