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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备工具没用还能认定为犯罪预备么?

www.cqsgmx.com 2024-08-29 刑事辩护

在新闻报道中大家应该都看过关于一些人为了推行偷窃苦练飞檐走壁的绝技或者开锁技能等,大部分人都把当成是娱乐的笑话,却不了解为了推行犯罪筹备工具和创造条件是犯罪预备的行为,同样也是可能构成犯罪,要遭到刑事处罚的。

所谓犯罪预备,是指一些人为了推行某个具体的犯罪而筹备工具、制造条件,不过是因为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让行为也只停在筹备的阶段。

1、为推行犯罪筹备工具和物品的行为。譬如购买刀具、绳索等。

2、为达到犯罪目的创造条件的行为。具体来讲可以有一下几个方面:

(1)事先调查犯罪场合、机会和被害人行踪;

(2)训练犯罪的方法,譬如,为推行入户偷窃而事先训练开锁和爬楼入窗技术;

(3)排除推行犯罪的障碍;譬如,为了偷窃而事先破坏监控摄像头;

(4)追踪被害人、守候被害人的到来;

(5)出发前往犯罪场合或者诱骗被害人赶赴预定犯罪地址;

(6)勾引、集结一同犯罪人,进行犯罪预谋;

(7)拟定推行犯罪和犯罪后逃避侦查追踪的计划,等等。

通常情况下,即便是推行了上述的行为也尚且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还没着手推行具体的犯罪,也没导致实质的社会伟大结果,行为人的害处程度远远低于既遂或者未遂,因此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

一些行为人推行犯罪行为之后为了减轻自己的责任,会以筹备的工具、制造的条件并没被用到来推行犯罪为自己开脱,证明自己还是预备的阶段。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一旦推行了着手推行了犯罪行为,准时没用到筹备的工具也不再是犯罪预备阶段了。

最后,犯罪预备尽管风险性较小,但也是要遭到处罚,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置,争取最大限度地减轻我们的责任。

Tags: 刑事辩护代理 刑法知识 犯罪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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