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拆迁征收过程中,大家比较容易看到的现象就是强拆,不少人被拆迁人都不了解自己遇见强拆是不是合法。其实在国内合法的强拆一般是说司法强拆,而司法强拆的法律程序有不少,司法强拆户主未必要到场,但司法的其他法律程序可一样也不可以少。下面记者就带大伙来认识一下司法强拆需要走的法律程序。
司法强拆第一步就是被征收人需要收到两份文件其中一个,一个是《责令交地决定书》,一个是《房子征收补偿决定书》时,当被征收人收到这两个文件就表示我们的房子可能面临司法强拆。之所以是可能是由于被征收人在收到这两份文件时,假如不同意或者不认可补偿标准,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假如不进行这两项,也不同意补偿进行搬迁,有关部门就能进行司法强拆,所以这两份给被拆迁人的文件是司法强拆的申请条件。
司法强拆的第二步就是行政部门向司法机关申请,然后经过审察之后,法院根据民事诉讼的程序推行司法强拆。行政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实行时要提交的材料有强制实行申请书、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当事人的建议及行政机关催告状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然后就能进行第三步,法院开始展开审察。法院收到以上的申请强制实行材料后,就从申请程序、法律和事实等几个方面进行检查。这个环节尤为重要,在这个过程中被征收人可以提出问题,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依法维权,假如通过了这个环节就能立案实行了。
司法强拆的第四步就是法院公告被征收人并实行,这个环节可以确定审察结果,对假如要立案实行的,法院要向被拆迁方发出公告书,指定搬迁期限,假如不搬迁就会被强制拆迁。基本上被征收人不提出问题或者建议,就能直接实行该程序。最后第五步就是将实行结果以书面的方法公告申请实行的有关部门,司法强拆的步骤实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