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上加上手写附加条件合法吗
合同上加上手写附加条件,假如手写附加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且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则该手写附加条件具备法律效力。
反之,若手写附加条件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或者其内容违法、显失公平,则该附加条件无效。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小心对待手写附加条件,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2、可撤销合同是不是属无效合同?
1.可撤销合同并不等同于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之前,仍然是有效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备法律约束力。
2.当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形时,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旦合同被撤销,则自始没法律约束力,即视为合同自始无效。
因此,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在法律成效上存在显著差异,需要明确区别。
3、无权处分合同是不是有效?
1.无权处分合同本身并不直接致使合同无效,而是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在无权处分的状况下,假如权利人追认该合同或无权处分人事后获得处分权,则该合同有效。
2.假如权利人未予追认且无权处分人事后也未获得处分权,则该合同无效。法律快车提醒你,即便合同无效,也不意味着无权处分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3.依据法律规定,无权处分人需要赔偿相对人因合同无效而遭受的损失。除此之外,《民法典》还规定了善意获得规范,即在肯定条件下,善意相对人可以获得无权处分标的物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