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拾遗算不算不当得利
拾得遗失物本身并不直接构成不当得利,但重点在于拾得后的行为。
1.不当得利是指没合法依据,或事后丧失合法依据,而使别人遭受损失,自己获得利益。
2.在拾得遗失物的状况下,假如拾得人准时归还失主,并未因此获得不当利益,自然不构成不当得利。
3.若拾得人明知失主而拒不归还,或失主寻上门仍拒绝归还,此时其行为已侵有失主的权益,构成不当得利。
2、拾遗与不当得利的差别
拾遗与不当得利的差别主要体目前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性质不同:拾得遗失物主要涉及物权关系,即遗失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而不当得利则主要涉及债权关系,即因不当得利行为而产生的返还义务。
2.义务承担不同:拾得人一般负有妥善保管和合理处置遗失物的义务,并可能承担公告或上交的义务;而不当得利人,若不知所得利益为不当,则未必承担上述义务。
3.返还义务不同:遗失人有权直接需要善意占有些第三人返还遗失物,由于遗失人的所有权并未丧失;而在不当得利的状况下,若标的物灭失,失主只能依据不当得利之债或侵权之债行使请求权。
3、拾遗后的正确处置方法
法律快车提醒,面对拾得的遗失物,正确的处置方法应当是:
1.准时归还:拾得人应尽快找到失主并归还遗失物,这是最基本的道德需要,也是法律所鼓励的行为。
2.妥善保管:在归还之前,拾得人应妥善保管遗失物,预防其毁损或灭失。若因拾得人的过失致使遗失物损毁或丢失,拾得人可能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寻求帮助:假如拾得人没办法找到失主或没办法确定失主身份,可以将它交给当地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置,以便尽快找到失主并归还遗失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