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是因为病人或家属对医务职员或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不认可,双方发生矛盾,医患双方对诊疗结果及其缘由的认定有分歧。而这个时候假如院方不可以对这种分歧给病患方认可的回话或患者方面提出追究责任或经济赔偿时,就需要经过行政,甚至是诉讼方法才能解决。
据有关资料显示,近期几年,医疗纠纷事件呈上升趋势,有不少人像李*娘那样为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四处奔走。然而只有对医疗纠纷有明确的认识才能少走弯路,尽快解决医疗纠纷问题。**金必达公司王律师告诉记者,根据医护职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有无过失医疗纠纷可分两类:
1.医疗过失纠纷。即指因为医务职员在诊疗或护理工作中的过失而引起的纠纷。它又可分为医疗事故和非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行政法规上的称谓,需要经过医掌握予以鉴别。误诊当然会构成医疗事故。没被鉴别成医疗事故的,可以医疗人身损害为案由予以解决。
2.非医疗过失纠纷。指病人到医院就医,医务职员没有诊疗、护理过失,但因为院方其他过失导致病人人身损害所引起的纠纷。如:病人到医院就医,因为保洁职员清洗走廊未履行相应警示义务,导致病人摔伤等等。此属普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专业受理调解医疗纠纷
调解的生命力在于第三者的居间公正裁决和调和,调解中间人的公正和中立看上去至关要紧,决定着纠纷的调解顺利与否、成功与否。只有脱离了医患双方的关系和经济利益的牵绊,才能真的达成调解人态度的公正与公平。在卫生行政机关调解以外进步民间组织的调解,可以扩大医疗纠纷当事人对调解组织的选择范围,有益于公正合理地解决医疗纠纷。
现在,医疗纠纷非诉讼解决,以其在纠纷解决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特殊价值与优点逐步遭到大家的看重和喜爱,今已广泛时尚。医疗纠纷非诉讼解决有着其独特的重要程度和优势:
1.能充分发挥作为中立调解人的专家在纠纷解决中的有效用途。
2.以协商而不是对抗的方法解决纠纷,有益于维护社会的稳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3.使医患双方有更多的机会和可能参与纠纷的解决。
4.有益于守旧病人个人隐私和秘密。
5.当处置新的技术和社会问题时,在法律规范相对滞后的状况下,可以提供一种适应社会和技术的进步变化的灵活的纠纷解决程序。
6.允许当事人依据自主和自律原则灵活、迅速地解决纠纷。
7.经当事人理性协商和妥协,可能得到双赢的结果。
天津**达医疗事务服务公司开创了国内民间调解医疗纠纷的先河。真的达成第三者的居间公正调解医疗纠纷,体现调解的生命力所在。
该公司庞总经理介绍说,出现医疗纠纷将来,公司可以聘请医学专家,对每一个医疗事件进行详细初审,确定是不是有细化剖析和评估的必要,假如有必要,就进入专家评定组,进行事件细化剖析评估。严格遵循每一个病例都有不少于3名有关学科的专家背对背分别拿出剖析建议,然后由不少于两名权威专家参考剖析报告综合大全,最后出具《医学技术咨询剖析评估报告书》,才能确定事件的可调解性或可诉讼性。
针对院方确实存在医疗过失的医疗纠纷案件,公司可同意当事人委托,居间调解,使病人一方成功获赔。公司创建到今天,已成功调解解决近百起医疗纠纷争议案件,获得医患双方一致好评,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做出了应有些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