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到1998年底,全国城市居民中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人群占57.91%,社会医保占3.7%,商业医保约占2%,自费人群占33.93%,其他形式约占2.4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出医疗改革发展势头是,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将是基本医保,补充医保(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商业医保等多层次的医保体系,市民健康投资途径将重新选择。
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最大的一同点就是用人单位独立承担健康投资责任,职工个人患病就医后按肯定比率自付部分医疗费,未患病的职工不需要直接承担支付医疗成本的责任,而且医疗待遇与职务身份挂钩。医保则不同,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一同承担健康投资责任,不论是不是患病,都需按期缴交肯定的保费,参保人都可获得相应的医保待遇,不参保就不受益。
社会医保又与商业性医保不同,前者由政府部门或公益组织依法强制推行,需要用人单位集体统一投保,作为一项权利和义务职工无条件参保;后者由保险公司主办,以自愿为原则,而且保险公司只同意体检合格者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