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律商网

律商网

律商网 > 律师入门 >

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鉴别有什么区别

www.ncgtsm.com 2024-09-15 医疗事故
1、

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鉴别有什么区别

医疗事故鉴别与医疗损害鉴别在性质、目的和程序上存在显著不同。

1.医疗事故鉴别主要由医掌握组织专家进行,目的是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行政处罚的依据,并可能涉及刑事责任的追究。这一鉴别活动侧重于对医疗事故行政处置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辨别和判断。

2.而医疗损害鉴别则是由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鉴别机构进行,旨在判断医院的诊疗过程是不是存在过错、该过错与病人损害后果之间是不是有因果关系与过错参与度。

2、

做医疗鉴别需筹备什么材料

对于医疗机构来讲,进行医疗鉴别需要筹备一系列详尽的材料。

1.包含住院病人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建议、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还需提供住院病人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赞同书、手术赞同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对于抢救急危病人的状况,需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也应包含在内。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依法具备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类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也是必要的材料。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别有关的其他材料也应一并提供。

这类材料的筹备对于医疗鉴别的准确性和公正性至关要紧。

3、

不配合鉴别的责任承担

医疗机构若不配合医疗事故鉴别,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1.当病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断定医疗事故等级及责任程度请求时,若医疗机构不配合提供必要材料,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医掌握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对病人人身损害的后果进行等级断定。

2.对于没办法断定等级的二级、三级医疗事故,将按同级甲等定。此时,责任程度将根据完全责任断定,医院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医疗机构在医疗事故鉴别过程中的配合度,以保障病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医疗机构应认真对待医疗事故鉴别工作,积极履行有关责任。

医疗鉴别过程复杂,你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在找法网提出,大家会为你详细解答。让法律成为你维护权益的坚实后盾。

Tags: 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