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钱要担保人的条件是什么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机关法人在未经国务院特殊审批授权时,不能担任任何形式的保证责任人。同样地,带有公益性质的非营利性法人与非法人团体亦不能成为相应的保证人。因而,在借贷活动中,作为需要其提供担保责任的要紧一环,担保人需要第一排除机关法人这一可能,首要条件是需要拥有经过国务院特殊批准的资格,并且担保人本身不是以公益为宗旨的非营利性法人或非法人团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能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能为保证人。
2、借钱长期不还钱如何解决
假如借款方长久未能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依据国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明文规定,向当地司法机构提出诉讼,以维护自己合法的民事权益。此种情形下,诉讼上的时效期限一般设定为三个年度,从债权人已知或者应该知道其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开始计算。
然而,若超出二十年内仍未行使诉讼权利,司法机构将不再给予保护,除非存在特殊状况,比如权利人提出申请并经司法机关批准,方可适合延长时效期限。因此,债权人务必在时效期限内准时发起诉讼,以免错失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根据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了解或者应当了解权利遭到损害与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根据其规定。但,自权利遭到损害之日起超越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状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3、借钱长期不还如何解决
若借款长期未能偿还,债权人可依据国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第一百八十八条明确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以保障自己合法权益。此类诉讼案件时效期设定为三年,自债权人得知或理应获悉自己权益受损且债务人为始,持续计算至期满为止。如已超越二十年,则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比如,权利人有特别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亦可酌情延长时效期限。因此,债权人需要在此类时效期限之内提出诉讼,不然或许会失去法律赋予的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根据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了解或者应当了解权利遭到损害与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根据其规定。但,自权利遭到损害之日起超越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状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机关法人不能为保证人,除非是经国务院批准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状况。同时,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也不能为保证人。因此,借钱要担保人的条件之一是担保人不可以是机关法人,除非有特殊批准,且不可以是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或非法人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