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起诉去什么地方起诉
离婚诉讼的司法管辖权及其诉讼程序
一般情况下,如需进行离婚诉讼,应前往被告方所在地域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诉状。
然而若遭遇被告无实质居住地址的情况,则可选择前往被告常驻地域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假如被告的住址与其常居地址并不相符的话,便应当向其常住地址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不同的,由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常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离婚起诉到哪里
离婚诉讼一般向被告所在地基层法院申诉。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不同,由常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常常居住地指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区域,因病住院除外。一方离原住所地超一年,另一方起诉,原告住所地法院有权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不同的,由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常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3、离婚起诉到哪里办法院
一般而言,在进行离婚诉讼之时,民事原告需向被告所在区域域内的法院提出请求。若被告的住所地与常设居所地并不统一,那样便应当将案件提交至被告常常性居住的法院审理。关于被告的住所地,此处特指的是被告户籍的确切地址;而至于被告的常设居所地,则是指自其离开原住所地直至起诉之日止,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场合,但若在此期间因住院治疗等缘由暂时离家的情形则不包含在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不同的,由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常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关于离婚诉讼的司法管辖和程序,一般而言,离婚案件应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若被告无固定住所,可向其常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若被告的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不同,则需向其常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诉讼。整个过程中,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包含提交诉状、提供证据、出庭辩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