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假如想要起诉离婚第一筹备哪些资料
在提起诉讼离婚之前,需要初步编制起诉书。
其中详细说明了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提出离婚的请求与关于财产分配和子女监护权等方面的倡导,同时需要包括支持这类倡导的事实和缘由。
除此之外,还需要携带可以证明夫妻关系的原始结婚证书及其副本。假如涉及到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当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或者户口本。在财产方面,比如房子所有权证、汽车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可以证明夫妻共有财产的有关文件也必不可少。此外,若存在家庭暴力、婚外情等特殊状况,还应该筹备相应的证据,比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聊天记录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二)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起诉离婚时怎么样采集有利证据
起诉离婚时采集有利证据可从多方面着手。第一是感情破裂方面,如他们存在重婚、与别人同居、推行家庭暴力、虐待、丢弃家庭成员等情形的有关证据,如聊天记录、照片、证人证言等。第二是财产情况,包含银行存款、房地产、汽车等财产的有关证明,如银行流水、房地产证、汽车登记证等。再者是子女抚养状况,如子女意愿表达(可通过录音等方法)、自己抚养条件优于他们的证明(如工作收入、居住环境等)。应该注意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采集时可通过拍照、录像、公证等方法固定证据,确保能在离婚诉讼中为自己争取最大利益。
3、起诉离结婚以前需筹备什么重点资料?
起诉离结婚以前需筹备的重点资料如下:结婚证,用以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双方身份证,用于明确当事人身份;子女出生证明等有关子女信息资料,若涉及子女抚养问题则需筹备;财产清单,包含房地产、汽车、存款等财产的有关证明,如房地产证、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证明、家暴证明、聊天记录等能体现双方感情已破裂的材料。筹备这类资料能够帮助明确地呈现离婚案件的事实状况,为诉讼过程提供有力支持,保障自己合法权益。
起诉离结婚以前,需写作起诉书,含双方信息、离婚诉求、财产分割与子女监护需要,附事实依据。必须具备结婚证原件及副本,子女抚养需出生证或户口本。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车证、存款单等亦需提供。遇家暴、婚外情等,备齐证据如报警记录、医疗证明、通讯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