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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有什么

www.zzbaiw.com 2025-02-14 法律综合

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有什么

《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

第一条依据国务院《禁止用童工规定》,拟定本规定。

第二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适用本规定: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农户、城镇居民用童工的;

爸爸妈妈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职业介绍机构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

单位或者个人为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

第三条对违反《禁止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

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爸爸妈妈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

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第四条对违反《禁止用童工规定》的单位,罚款标准如下:

对单位用童工的,依据国务院《禁止用童工规定》的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具体罚款标准。

职业介绍机构与其他单位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1500~3000元。

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罚款1500~3000元。

第五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在原罚款标准基础上再加重罚款三倍:

数次用童工的;

长期用或者用多名童工的;

数次介绍或者一次介绍多名童工的;

数次为童工出具假证明的。

第六条罚款一律上缴国库,并用财政部门统一拟定的罚款票据。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可依据本规定商同级财政部门拟定具体罚款标准。

第八条本规定由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实行。

第九条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讲解。

第十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实行。过去发布的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同时废止。

更多有关问题,可以向华律网的律师进行在线咨询。

Tags: 妇幼权益 未成年保护 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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