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户主不认可分户如何解决
离婚了户主不认可分户的状况下,第一应与他们进行协商解决。依据国内《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一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因此,在他们不认可分户的状况下,双方需要就户口问题进行交流,并尝试达成一致建议。假如协商无果,那样就需要考虑采取其他手段来解决这一问题。
2、离婚户主不认可分户可采取的手段
找法网提醒,若户主仍不认可迁移户口,可以采取以下具体手段:
1.可以写一份需要迁移的报告,向原老公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领导或上级机关反映状况,请求他们帮助解决。
2.可以将这份报告提交给原老公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寻求他们的帮忙和支持。
3.假如以上两个层级都没办法解决问题,还可以将报告提交到县一级的政府机关,需要他们介入处置。
4.假如有关政府部门未能准时解决问题,可能构成行政不作为,此时可以向上级政府或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离婚分户需筹备的材料及办理步骤
1.在办理离婚分户时,需要筹备以下材料:
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子产权证明;
因离婚迁入的还要持离婚证等。
2.具体办理步骤如下:
筹备好上述所需材料;
前往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提出申请;
根据户籍科的需要填写有关表格并递交材料;
等待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分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