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根据约定履行义务。
1、附义务的赠与的定义及其特点
附义务的赠与,也称附负担的赠与,是指受赠人同意赠与后负担肯定义务的赠与。附义务的赠与不同于普通的赠与,而属一种特殊的赠与。其特点在于:
1.普通的赠与,受赠人仅享有获得赠与财产的权利,不承担任何义务。而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肯定的条件,使受赠人承担肯定的义务。2.附义务的赠与,其所附义务有肯定限度,一般低于赠与财产的价值。3.通常情况下,在赠与人履行了赠与义务后,才发生受赠人义务的履行问题,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无不可。4.赠与所附义务,可以约定向赠与人履行,也可以约定向第三人履行,还可以约定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履行。5.履行赠与所负的义务,根据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6.赠与所附义务,是赠与合同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另外的独立合同。
2、附义务的赠与的效力
1.受赠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赠与人向受赠人给付赠与财产后,受赠人应依约履行其义务。受赠人不履行的,赠与人有权需要受赠人履行义务或者撤销赠与。赠与人撤销赠与的,受赠人应将获得的赠与财产返还赠与人。
2.受赠人仅在赠与财产的价值限度内有履行其义务的责任。赠与本为免费合同,其目的在于使受赠人获益。所附义务假如超出赠与财产的价值,则使受赠人蒙受不利,也与赠与的本旨不相符合。因而假如赠与的财产不足以抵偿其所附义务的,受赠人仅在赠与财产的价值限度内,有履行其义务的责任。换句话说,假如赠与所附义务超越赠与财产的价值,受赠人对超越赠与财产价值部分的义务没履行的责任。
3.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的财产如有缺陷,赠与人在赠与所附义务的限度内,应当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假疵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