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多少钱会上失信名单
上失信名单和欠款多少并没绝对的关系。换句话说,无论欠款金额大小,只须涉及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状况,都大概被列入失信被实行人名单。
这一机制的设置并不以欠款的具体金额为门槛,而是侧重于被实行人的履行能力和行为表现。具体而言,只须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就大概将它纳入失信被实行人名单: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概念务的。这意味着,即便欠款金额不大,但假如被实行人明明有能力偿还却拒绝履行,也将面临被列入失信名单的风险。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办法妨碍、抗拒实行的。这类行为紧急干扰了司法程序,损害了司法权威,因此也将遭到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严厉惩戒。
3.以不真实诉讼、不真实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办法避免实行的。这类行为同样体现了被实行人对法律的不尊重和对债权人利益的漠视,同样会遭到法律的制裁。
2、失信名单与欠款金额关系
法律快车提醒,进一步来讲,失信名单的列入与欠款金额并无直接关联。它更多地是依据被实行人的行为和态度来决定的。
欠款金额的大小虽然在一定量上反映了被实行人的债务重压,但并不可以作为判断其是不是应被列入失信名单的唯一准则。
3、怎么样将被实行人纳入失信名单?
将被实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的步骤主要遵循以下步骤:
1.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这是将被实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的首要条件,也是整个步骤的起点。
2.被实行人拒不履行判决。在被实行人收到法院的生效判决后,假如其拒绝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那样这一行为就为后续将它纳入失信名单提供了依据。
3.债权人申请强制实行。在被实行人拒不履行判决的状况下,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实行,需要被实行人履行还款义务。
4.法院审察并作出决定。在收到债权人的强制实行申请后,法院将依法进行审察,并依据被实行人的行为表现决定是不是将它纳入失信被实行人名单。
5.依法进行信用惩戒。一旦被实行人被列入失信名单,法院将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包含但不限于限制其高消费、禁止其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