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的人身权利是基本权利中的一种,它包括有多个方面,主要包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等等。当不幸遇见一些交通事故或者职员伤亡的时候,大家可以索要营养费与护理费等成本,这是可以通过法律来保障我们的权利的。那样,四川营养费多少钱一天呢?
1、护理费
护理费是指因护理受害人而导致的误工损失或雇用必要的护理职员所支出的成本。
计算护理费应考虑护理人数护理时间和护理职员的正当收入标准:
护理人数。一般不能超越二人,未住院或出院之后仍有护理必要的,护理职员为1人。
护理时间。限于受害人因伤害所致使生活不可以自理或不可以完全自理的期限。
护理职员的正当收入标准。一般应参照受害人误工费正当收入标准进行计算;雇人护理的,护理费的赔偿额按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确认。但劳务费赔偿数额最高不能超越受害人所在地县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服务业平均收入的两倍;
对于需要护理费的,在住院期间必须要求大夫出具需要护理的证明,假如需二人护理的必须要在护理证明上注明需要二人护理。
受害人因残疾不可以恢复生活自理能力,请求赔偿以后护理费的,可以根据其定残时的实质年龄与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期望寿命的差额年限计算护理期限,但最低不少于五年,最长低于20年。已判付安装功能性假肢成本的,不考虑以后护理费。
依据司法讲解: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依据其护理依靠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状况确定护理级别。
护理费的计算方法:
有固定收入的根据误工费标准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
受害人因残疾不可以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参考其年龄、健康情况等原因确定适当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低于二十年。当事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依据其护理依靠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状况确定护理级别。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平时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成本。法院应当依据其伤残状况与治疗机构的建议确定是不是赔偿。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讲解》第24条规定:“营养费依据受害人伤残状况参照医疗机构的建议确定。”所以关于营养费赔偿的明确标准并没,一般觉得,经法医鉴别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紧急,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成本可以酌情赔偿。即只有医嘱上明确标有“营养费”三字才可请求。
3、营养费的计算方法
营养费的赔偿数额一般为天天二十至三十元;计赔营养费的时间,以恢复伤情需要补充营养的实质期限计算。但计赔时间最长低于六个月。
上述已经回答了交通事故赔偿营养费多少钱一天这个问题。总的来讲,当大家在遭到人身侵害的时候,对于不愿赔偿或者不想认罪的人,被害人可以通过法律方法来解决问题,维护我们的基本权利,保障我们的利益,获得适当的赔偿成本。律图有在线律师,假如你有任何的疑惑,欢迎你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