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拖欠工程款如何解决
1.面对法院拖欠工程款的状况,第一,假如工程尚未结算,受害方应准时发函件需要他们进行结算。
2.若他们拒绝结算,受害方需妥善保留好建筑工程合同、有关工程签证、会议纪要等能证明施工关系、工程量、工程价款及工程竣工的重点证据,并准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3.若工程尚未完工,受害方还可以申请法院对工程量进行鉴别,以明确工程量及价格,为后续的法律程序提供有力支持。
4.假如工程已经结算但他们仍未支付款项,受害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他们支付拖欠的工程款。
5.在诉讼过程中,受害方还应注意确保起诉时间未超越诉讼时效,并检查他们是不是存在违约行为,如有违约,还可需要他们支付违约金。
2、拖欠工程款合同的有效性
法律快车提醒,拖欠工程款的定义是指在建设工程中,发包方未按合同或结算报告支付工程款,致使承包方被拖欠工程款项,进而可能引发承包方拖欠分包商等一系列债务问题。
1.在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时,第一要关注的是合同的有效性问题。
2.在建筑工程诉讼实践中,因为建筑市场中常见存在的挂靠、借用资质现象,与转包、违法分包等状况,这类都可能致使施工合同的无效。
3.即便合同存在无效情形,假如建设单位未提出合同无效的抗辩,或者工程水平经检验合格,承包方仍然可以参照施工合同获得工程价款。
因此,在处置拖欠工程款问题时,合同的有效性是一个需要仔细审视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