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种类不同条件不同,可详询当地司法局。民事诉讼,公民有下列事情,因经济困难没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倡导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假如案件不在上述范围,则没办法申请法律援助。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首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手段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聘请律师的;
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察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
第五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首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采取强制手段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并告知其假如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规定,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察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并告知其假如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规定,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并告知其假如经济困难,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3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并告知其假如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规定,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并告知其假如经济困难,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自决定再审之日起3日内履行有关告知职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备本规定第九条规定情形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假如不委托辩护人,将依法公告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