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土地出让金管理方法推行细节规定有什么?土地出让金不是简单的地价。对于住宅等项目,使用招标、拍卖、挂牌等的方法,可通过市场定价,土地出让金就是地价。可是对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配套房等项目,与开发园区等工业项目,总是不是依赖完全的市场调节,土地出让金就带有税费的性质,是定价。下面记者带你知道土地出让金管理方法的有关信息!
2020年土地出让金管理方法推行细节规定
现在,国内国有土地用权出让的方法有三种:协议、招标、拍卖。在这三种方法中,
招标和拍卖具备公开性、角逐性,一般没有底价出让国有土地用权的现象;
协议出让因为没引入角逐机制,土地由哪个用,尤其是土地出让金的确定,具备主观原因。
非法底价 (包含免费)出让主要发生在以协议方法出让土地的行为上,因此规范协议出让最底价标准至关要紧。不同是不是底价出让国有土地用权,现主要依据以下规 定:
1992年原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划拨土地用权管理暂行方法》规定“土地用权出让金,不同土地用权出售、出租、抵押等不同方法,按标定地价的 肯定比率收取,最低不能低于标定地价的40%”;
1995年又颁布了《协议出让国有土地用权最底价确定方法》规定,协议出让最底价依据商业、住宅、工业 等不同土地作用与功效和土地级别的基准地价的肯定比率确定,具体适用比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确定协议出让最底价应当综合考虑征地拆迁成本、土地开发费 用、银行利息及土地纯收益等基本原因。
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协议出让国有土地用权的土地出让金不能低于协议出让最底价,协议出让最底价是衡量是不是底价出 让国有土地用权的规范。然而,在实质工作中,因为出让土地种类、目的,获得土地借助情况等的差异,依赖以上原则确定的协议出让最底价标准来衡量是不是底价 出让国有土地已远远不够。
一方面是可操作性低,出让土地大概是新增建设用地直接协议出让;
其次也大概是原划拨土地用权补交土地出让金;
再者,还大概是企业改制涉及的土地出让等。不同状况地价内涵不一,缴纳土地出让金标准也应该有非常大差异。
1、仅按不同作用与功效基准地价的肯定比率确定的协议出让最底价标准,没办法满足不同土地状况出让地价的需要,难于操作,导致有的地方公布的协议出让最底价标准形同虚设。
2、具体出让地块地价内涵总是与协议出让最底价地价内涵不同,二者不具备可比性,若以此确定协议出让土地出让金,既大概致使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也总是会出现侵犯原土地用户权益的状况。
3、 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方法的公告》,划拨土地用权价格可作为企业权益计入企业资产,划拨土地需转为有偿用土地 的,按出让土地用权价格与划拨土地用权价格差额部分核算出让金,这已不大适用于按上述文件规定确定的协议出让最底价标准。最底价确认办法协议出让最底价不可以简单地由基准地价的肯定比率确定,应分门别类针对具体出让土地种类及地价内涵拟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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