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员入职交押金合理吗
职员入职交押金是不适当的。
1.针对职员入职交押金这一情境,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能需要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限时退还押金给劳动者本人,并处以每个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规范罚款。
3.这一规定明确体目前《中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中,用人单位不只不能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也不能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4.若用人单位违反此规定,除去被责令退还押金外,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含可能的赔偿责任。
因此,职员入职时被需要交押金是不合法的,职员有权拒绝并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试用期辞退职员的合法方法?
找法网提醒,试用期辞退职员的合法方法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并遵循肯定程序。
1.针对试用期辞退职员这一情境,公司不可以随便辞退试用期的职员,需要满足有关情形并且向劳动者说明状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紧急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规范的;
紧急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导致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打造劳动关系,对完本钱单位的工作任务导致严重干扰或者拒不改正的;
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这类情形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中得到了明确规定。因此,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辞退职员时,需要确保满足上述情形之一,并向劳动者说明状况,不然将构成违法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