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咨询
离婚需要的手续依据选择的离婚方法不同而有所不同:
1.若选择协议离婚,第一需要筹备离婚协议,该协议需要包含双方自愿离婚、对子女的抚养、财产及债务等事情协商一致的内容。
(1)男女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进入30天的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撤回申请。
(2)冷静期满后的30天内,双方需第三亲自到民政局申请领取离婚证。
2.若选择诉讼离婚,则程序相对复杂,包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有关证据材料、等待法院立案、预交诉讼成本、参与法院安排的调解或开庭审理,并最后等待法院作出判决。
2、女方想离婚有什么要求
女方想离婚,条件:
1.需要双方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女方在提出离婚时,应拥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若女方单方面需要离婚,她可以选择通过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在诉讼离婚中,法院会依据夫妻感情是不是确已破裂等原因,进行调解或判决离婚。
具体而言,若存在重婚、家庭暴力、虐待或丢弃家庭成员、赌博或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且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单方申请离婚怎么样办理
单方申请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的方法进行:
1.申请离婚的一方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找法网提醒,并提交起诉书及相应的证据材料副本。
2.起诉方需向法院提交书证,并填写证据清单。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察,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则不予受理。
3.立案后,当事人需在规定时间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成本。
4.法院会安排调解,若调解成功则不再开庭审理;若调解无效,则安排开庭审理。
5.法院会依据审理状况作出判决。在此过程中,当事人需依据法院的开庭安排参加诉讼,并等候法院的最后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