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交强险中“无证驾驶”赔偿责任的承担问题的复函》
《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了不一样的处置,规定保险公司只对人身伤亡的抢救成本予以垫付,对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和《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约》第九条的规定,驾驶员“无证驾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公司在医疗成本赔偿限额内垫付抢救成本。对于其他损失和成本,保险公司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中国保监会《关于交强险中“无证驾驶”赔偿责任的承担问题的复函》
《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了不一样的处置,规定保险公司只对人身伤亡的抢救成本予以垫付,对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和《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约》第九条的规定,驾驶员“无证驾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公司在医疗成本赔偿限额内垫付抢救成本。对于其他损失和成本,保险公司不负责垫付和赔偿。